為強化打撈漁具菅理,進一步明確提高我區內陸河道違法漁具整治力度,呵護我區各大河道水產養殖養殖物資,可根據西安市種植業浙江農村專委會《相關上線本市水產養殖養殖河道關閉漁具的公告》(滬農委規〔2021〕12號ﷺ)有精神,現將本區內陸河道不可用漁具通知公告正確:
1、適宜范圍圖:
松江管轄區大部分開放性、那自然性漁業岸線,包擴水域及河水(河堤)。
2、停用漁具:
除《中華各族人民中華共和國漁業法》及農耕村里部明文規定的重要性阻止漁具其它,禁采用插網、網籪、地籠網、機吸耙刺、機拖耙刺等損傷水產養殖資源共享的漁具。
3、法律法規承擔:
操作禁止漁具私自捕撈業結構經濟犯罪的,行政機關追求刑事責任狀。
4、施實日子:
該通知自2021年12月16日起官方快速執行。
零件:西安市黃浦江及其它內陸河流不可用漁具歸納釋義表